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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帖]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1樓
阿財 發表於:2007/3/20 下午 09:43:16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 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 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 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2樓
野川 發表於:2007/3/20 下午 11:27:24
感謝阿財兄的提醒˙原來掉手機˙要注意的是還不少呢˙˙
3樓
洪嘉復 發表於:2007/3/21 上午 08:34:53

把握自己的權益。

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
4樓
王桂生 發表於:2007/3/21 上午 09:41:47

大陆是是这样吗?

5樓
王士豪 發表於:2007/3/21 下午 01:52:06

是這樣嗎,手機並不屬於法定動產,警方會受理嗎,況且是自己遺失而不是被竊,而且就算被竊,要價值超過50萬元才算重大竊案,警方才會重視,要不然機乎都是不了了之,遇太多了.........失望

6樓
完美主義 發表於:2007/3/21 下午 06:48:02

我勸大家還是先辦理停話減少損失,因為遺失並不能拿三聯單,因為三聯單是只有刑案警察才會開立,而且每天遺失手機的人那麼多警察哪有那麼多可開,還是減少損失為妙,自己多注意一點才對。

7樓
戶戶翔 發表於:2007/3/22 下午 12:30:10
見仁見智啦 一般人確實會先去辦停話 非常感謝提供 讓大家知道還有這個方法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
8樓
aloonchen 發表於:2007/3/30 下午 10:07:27

我還是看不懂,誰會幫你找回手機?

頂多系統商認虧,不收你的前罷了

見解不同,莫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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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小豪 發表於:2007/3/30 下午 11:37:18

遺失又不是被竊= =

我機車被竊去報案就不太想給我報了說!!

何況還是一隻小小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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