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 2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 3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 4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
(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把握自己的權益。
大陆是是这样吗?
是這樣嗎,手機並不屬於法定動產,警方會受理嗎,況且是自己遺失而不是被竊,而且就算被竊,要價值超過50萬元才算重大竊案,警方才會重視,要不然機乎都是不了了之,遇太多了.........失望
我勸大家還是先辦理停話減少損失,因為遺失並不能拿三聯單,因為三聯單是只有刑案警察才會開立,而且每天遺失手機的人那麼多警察哪有那麼多可開,還是減少損失為妙,自己多注意一點才對。
我還是看不懂,誰會幫你找回手機?
頂多系統商認虧,不收你的前罷了
見解不同,莫見怪!
遺失又不是被竊= =
我機車被竊去報案就不太想給我報了說!!
何況還是一隻小小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