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judy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02:12:46
身份證遺失 →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民眾常做的3種錯誤示範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2)開立遺失三聯單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正確做法 >>
應馬上準備(若來不及,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 一 次「身份證 領 / 補 /換發日」為主
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0^
參考網址:
內政部戶政司
2樓
丫彥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05:39:33
3樓
仁富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07:45:02
4樓
天龍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08:16:52
5樓
老猴釣手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09:17:13
6樓
台中阿寶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09:21:51
遺失了儘可能在最短時間上去補辦
那事後還需要在去警察局備案?
7樓
judy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10:37:32
以下是引用台中阿寶在2012/3/12 下午 09:21:51的發言:
遺失了儘可能在最短時間上去補辦
那事後還需要在去警察局備案?
照上述....
遺失身分證已不需要到警局備案了
辦理掛失後,戶政事務所即將掛失紀錄上傳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供金融機構及社會各界上網查證換補領國民身分證資料,以免遭不法人士冒用。請儘速親自辦理補發新證,遺失之舊證始失其效力。
請參考
內政部戶政司
8樓
Oo可樂oO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11:03:43
9樓
廖A 發表於:2012/3/12 下午 11:21:23
10樓
lmc5424 發表於:2012/3/13 上午 12: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