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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新北-坪林5/1開放釣魚釣況分享!

1樓
釣通霄 發表於:2016/5/3 上午 08:54:18

新北市坪林區今年提前一個月,於 5/1 開放釣魚

幾乎每年都會遇到來自新竹、竹東、芎林地區的頂尖釣友,偶爾還會巧遇國內最強的絕世高手 [平鎮 三人組].....

他們高手的節奏多是每半小時釣超過一台斤漁獲,每半小時釣足數量後就會站在一旁略作休息、吃東西、喝水、觀察釣況、釣點......

凡是他們當日掃過的釣點,別人接手後多半釣不到魚,在下便是極少數有眼不識泰山,肖想在他人釣過的點討生活的白目小子,令他們印像非常深刻...

話說坪林封溪護魚 "鳥" 政策完全錯誤,居然開放全境區域所有河川最上游,卻只全年封溪保育市區下游的主河段 (觀光區).....

如此導致原生魚種日見稀少、群聚消失、體型縮小,該保育的沒保育,卻造就市區下游的主河段成為外來物種大軍的繁殖天堂,並肆意向上游攻城掠地....

今年北勢溪 13.5KM 處大坍方,每周一至周五施工,不但大肆開挖河道,還將山坡土石泥流沖入溪中,導致 13.5 KM 以下魚群數量銳減、體型嚴重縮小...

主因為溪魚賴以為生的主食 "岩石上的褐藻"與 "溪蟲小 蝦的巢穴",早已被厚厚一層的泥巴土石給蓋住,且魚類所棲息的岩洞也早已被土石泥流給它完全填平.....

走在溪床裡就算不穿防滑鞋也不會跌倒耶~~若穿防滑鞋,不但可以在溪床中 "快意奔馳"、"百米賽跑",還可以再背一個人渡溪,也完全不會滑倒.....

哇~~哇~~哇~~,那~~~~魚類的主食~~~~~ 會滑腳的 "岩石上的褐藻" 呢? ......在土石泥流的加持下,恐怕它也即將成為坪林北勢溪中的 "稀有原生植物" 了.....

殊不知中央政府、地方人士多年來口口聲聲說要保育河川生態、厲行封溪護魚之德政,竟早已成為戕害國人從事 "正當休閒活動" 的暴政~~

咱釣友們、釣具業者哪個不是群情激憤,試問,有誰不想 "揭竿而起"....???

話說封溪護魚政策乃 "限縮人民合法親水、漁撈權益" 之行為,必須在符合 "公益" = "公共利益" 與 "比例原則" = "配套" 下,該公權力之行使方才具有 "正當性"

試問:封溪封到沒有魚,河川溪流光禿禿,只剩下外來魚種,這樣的 "政策" 具有 "正當性" 嗎? 以此限縮人民的合法漁撈、遊憩、休閒釣魚等權益有其 "正當性" 嗎?

故政府歷年來所施行的封溪護魚政策....荒腔走板、錯誤百出,反而淪為讓 "原生魚種大量滅絕" 的暴政、惡法,在此舉例說明如下:

1. 封溪護魚期間偷釣個魚訂有罰款,但工程施工沒有河川保護計畫,破壞河川滅絕漁源卻無罰款,亦無人管理(令其停工改善),顯然不符 "比例原則"。

2. 封溪護魚期間偷釣個魚訂有罰款,但當地居民濫墾濫伐造成山崩土石流,,破壞河川滅絕漁源卻無罰款,亦乏人管理(令其停止),顯然不符 "比例原則"。

3. 封溪護魚期間偷釣個魚訂有罰款,但當地居民大搖大擺濫捕盜獵上網銷售造成魚源枯竭,滅絕漁源卻無人遭罰,亦無人管理(制止),顯然不符 "比例原則"。

4. 封溪護魚期間偷釣個魚,把它說成是罪大惡極施以罰款,相較於偷倒一桶氰化鉀(KCN)滅絕(金瓜寮溪)魚族的那人,後者之罰金顯然亦不符 "比例原則"

5. 政府整治河川,未採納 "生態工法",竟任用腦殘之人行腦殘之術,動輒將河川整平(剷除巨石)改以人工魚梯(=魚的天梯)消化預算,造成原始生態(大魚棲地)完全消失.....(任用搞圍標綁標的去搞採購發包、任用搞採購發包的去搞工程、任用搞工程的去搞水利、任用搞水利的去搞生態永續、叫搞環保民粹的門外漢去當啦啦隊參與監督審查、再讓真懂生態保育擋人財路的書呆子滾一邊去當狗....狗吠火車)

6. 臺灣地屬泛太平洋火環帶,山區地震、山崩、土石流好發頻仍,乃大自然滅絕(溪流生態)之正常現象,溪流中所生之漁業產值若不准百姓 "採收",而任由大自然之滅絕力量反覆摧毀殆盡,此乃全民之大損失,猶如於颱風好發期間不准農民提前採收農產一般(封田護苗?),實在可笑,勢必亦將成為全民的經濟損失,腦殘當權錯誤決策造就全民之不經濟、不利益,莫此為甚。

7. 現行所謂的封溪護魚與開放釣魚,竟係完全開放上游原生魚種棲地任人漁獵,卻重點保育下游外來魚種區段為 "永久封溪保育區段",本末倒置,令人啼笑皆非、嘆為觀止...

8. 現行所謂的封溪護魚政策限時開放全境上游原生魚種棲地任人漁獵,釣友必須舟車勞頓、翻山越嶺、溯溪而上去進行漁獵活動,不但破壞上游原生魚種之原始生態環境,還要浪費車油錢及往返車程時間,政府卻僅獨鍾保育下游外來魚種大本營(兼為當地人的私房魚庫、每晚盜獵),造成:原生魚種生態環境的重大不利益、環保節能減廢(汙染)的重大不利益、外來魚種反噬原生魚種的重大不利益、也是全民從事環保生態休閒旅遊活動的重大不利益 (只能得見外來魚種肆虐,上游河川中的大型原生魚已成遠古神話傳說.....兼成為國內中、小學生環保政策錯誤示範的校外教學活動場域??)......

按,臺灣現行所謂的封溪護魚政策,乃是以 "行政命令" 限縮人民自古即享有的合法漁獵、經濟活動與正當休閒遊憩的基本生存權益....

根據以上相關事實的敘述與申論,蓋以上謬政所衍生出來的種種缺失與弊病,皆造成對於人民生存權益與環境生態永續的種種不經濟、不利益、不符合比例原則、不公不義等亂象,已然成為全民公憤、千夫所指、萬民唾棄的暴政

還望有司能夠懸崖勒馬、知恥知弊、秉持良知良能,破除謬政、劣法、愚令、陋規、惡行,還給臺灣人民一個清新潔淨、環保永續、生態盎然的悠閒釣魚生態環境。

(按:中國自古社會觀察,狗官只知諂媚逢迎、結黨營私、無恥買官、狐假虎威、能撈就撈、謊話一堆、寡廉鮮恥、無恥下流,還要自肥衣錦榮歸~終身俸、否則拼命(保官位、終身俸),大家看看這些年來社會上如郭冠英之流的這等高官比比皆是,蓋有德有才能任高官者,唉~~顯矣哉~~大家恐怕還要再等等)

按:準行政院長林全5/3舉行第三次政策溝通會議如此道來:~~巴拉~~巴拉~~各部會首先必須落實「減法原則」,要能做到「減人、減事」,並且制定與落實具有長期目標的核心業務,才能夠對歷史交代。......查封溪護魚乃多此一舉、畫蛇添足的謬政,還望新政府多多體察民意、積極發展經濟、善用人才資源財力物力,才能夠對歷史有交代。

爾等賤民~~

~~薑蓋先~~魚幼飪~~灶裡蓮~~烏腹鰱~~醬經鍋~~您等悔~~臣隨貶~~罵已久~~笑罵隨人、狗吠火車、唾已流乾、髮蒼蒼、視茫茫、世道沒變、人性沒變

~~ 以上分享~~
2樓
q85831786 發表於:2016/5/3 上午 09: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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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哈耳 發表於:2016/5/3 上午 10:51:43
 給您拍手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社會就是缺少您這種聲音
4樓
fishman88 發表於:2016/5/3 下午 12: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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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竹北阿男 發表於:2016/5/3 下午 05:47:26

感謝分享~

6樓
魚紳 發表於:2016/5/3 下午 06:53:20



7樓
電器達人 發表於:2016/5/3 下午 10:17:01
 感謝分享
8樓
aufco888 發表於:2016/5/4 上午 10:13:09
 說到心裡去了~~
9樓
天風阿中 發表於:2016/5/4 下午 09: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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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仙女棒 發表於:2016/5/4 下午 09: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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