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阿福伯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8:55:05
如題:
今日4/20係假日 本該在家留守 但接獲王主委來電 囑咐要我代為PO文讓出一支竿子 要我前去六塘取竿 於是.... 向太座請假前往
俗云無巧不成書 竟然遇上六塘排名前3之巨物 被一名年輕釣客 用路亞竿花30分鐘操上岸→可惜未親眼目睹博魚過程
因該巨物屬六塘排名前3 若非榜眼 也有探花之實力→狀元烏鰡上看70斤 豈今尚未出水過
經該釣客央求買回 塘主坳不過 遂勉強答應賣出→過磅結果是破表 塘主磅秤上限35斤 只好分2截過磅 實重40斤 每斤110元
乖乖 也就是該釣友花了4400買下 該尾烏鰡大俠→祭五臟廟去
人類真的是萬物主宰 操生殺大權 雖不捨這龐然大物就此終結其一生 但有些事是真的無可奈何 只能替這隻婉惜 願其早日轉世不再是魚
就是這隻龐然大物→40斤
身長是雨傘1.5倍長
旁邊3罐長形啤酒罐顯得好渺小
3片鱗片長度就抵百元大鈔
2樓
內溝溪魚池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13:32
很可惜...那麼大的烏鰡有時想買都找不著...留著吸引釣客可賺更多利潤
3樓
max670827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20:36
這種大黑溜大概是給餐廳客買走的吧,一般買客應該回家就會後悔,因為太多肉又太油,其實不太耐吃的....四千四,寧願買竿阿...
4樓
阿福伯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26:11
以下是引用內溝溪魚池在2013/4/20 下午 09:13:32的發言:
很可惜...那麼大的烏鰡有時想買都找不著...留著吸引釣客可賺更多利潤
阿仁頭家晚安
您說的甚是 能留住會更有吸收釣客的賣點 然而在現場一方面是釣客苦苦央求塘主 最後局面還是難逃被宰殺祭了五臟廟
5樓
阿福伯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30:11
以下是引用max670827在2013/4/20 下午 09:20:36的發言:
這種大黑溜大概是給餐廳客買走的吧,一般買客應該回家就會後悔,因為太多肉又太油,其實不太耐吃的....四千四,寧願買竿阿...
max安
也許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行事作風迥異 正所謂一樣米養百種人 心中那把尺只有自己看的清楚
6樓
菜鳥小釣手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38:28
說真的...
留著是賣點!
賣出也是賣點!
也沒啥對與錯~~
不過...這種大賽斯難求.....確實也是令人不捨啦!!
感謝福伯分享~~
7樓
宏文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40:29
8樓
小李飛刀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43:42
9樓
鶯歌小勳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47:16
自從之前曾去全國釣~看到那些烏溜~就讓我覺得烏溜是一種很有靈性的魚~
10樓
arthurho 發表於:2013/4/20 下午 09: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