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釣通霄 發表於:2020/12/28 下午 02:04:30
2樓
真假仙 發表於:2020/12/29 下午 08:34:28
3樓
祝大支 發表於:2020/12/29 下午 11:46:46
4樓
釣通霄 發表於:2020/12/30 上午 10:08:52
中華民國磯探聯盟釣魚協會
台灣釣權團結聯盟社群
開會通知
致
全國各大釣魚協會,釣魚團體,釣具相關業者先進
開會時間:110年1月10號下午17:30
開會地點:105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85巷6號(安迪城堡餐廳)
聯絡人:王昌凌
電話:0927541541
(備有晚餐便當與飲料)
議程主旨:
漁港垂釣罰款3~15萬,釣魚又不是殺人放火,這樣高額的罰金,會讓被開罰的釣友家破人亡,實則違反公平正義比例原則,經過會議決議,本會依照憲法第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將發起集會遊行,抗議漁業署利用高額罰金欺壓歧視我釣魚族群。
議程說明
1.漁港法18條明文規定,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不受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
漁業署身為漁港主管機關,知法犯法,行政怠惰,不依法行政,惡意曲解中央法規,開罰民眾3~15萬,高額罰金導致民眾身心交瘁,故本會在忍無可忍之感,決定發起全國釣魚團體,同好,依照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權益,申請集會遊行,要求降低罰金,停息民怨。
2.本會已經給漁業署最大的彈性,希望漁業署落實漁港法18條,開放漁港特定區域,依法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開放漁港供民眾垂釣,無奈漁業署的回應依然消極的表示"窒礙難行",並且蓄意挑起漁民與釣客的對立,在多次協調會中毫無作為,表現敷衍釣權代表,經過多次溝通後,仍無作為,樣樣顯示其官僚作風,其中,漁業署不斷的讓全國釣魚團體一直參加沒有會議結論的會議,讓全國釣魚協會代表舟車勞頓往返各地漁會,並且惡意欺瞞行政院長下達依法行政開放漁港垂釣的指令,罪無可恕。
3.漁業署是第一類漁港主管機關,其中將烏石港一字提防,設為垂釣區域,又不建造跨海大橋,還惡意劃定一字提以外的全部區域為禁釣區,試圖矇騙中央及民眾,並且將公共建設,圖利特定團體,意圖變相的適用於全國漁港,此做法,將會造成全國漁港禁釣,漁會獨佔漁港,讓全國釣魚人嘩然且髮指。
4.修改漁港法針對釣魚休閒活動的巨額罰金,建議比照商港法罰則辦理。
請大家幫忙分享,並且參加會議。
中華民國磯探聯盟釣魚協會
台灣釣權團結聯盟社群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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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釣游者 發表於:2020/12/30 下午 05: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