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組的安排是
每月組賽前四名有獎狀加獎品或獎金
再來6. 9. 12. 15.......依此類推三的倍數就有獎品
您覺得這樣合適嗎?
還是取前三分之一頒發較好?
當然獎品購買盡量跟釣魚有關 贊助獎項除外
說說您的看法
請各位組員踴躍發表意見
謝謝
由於我們的組費很低..所以預算方面非常的吃緊!!
我個人的意見比較偏向取前1/3.
不但可以刺激同學的技術向上邁進.而且對於組裡的負擔也會比較輕~
這樣以後我們的獎品以及其他福利方面也比較容易做的讓大大們滿意~
小野兄:
你是熱心人士!
贊助的事:
就請你多費心!
小野兄:
你是熱心人士!
贊助的事:
就請你多費心!
超哥
不是說要當來賓嗎?
牌子都幫您寫好了
也沒見您來
下次不准再放我鴿子囉!
個人建議
取前1/3做獎狀及獎品(金)
若有贊助的獎品改列在尾3.6.9.12.15
最多五名啦
贊助過多時 留在下次用啊
個人建議
取前1/3做獎狀及獎品(金)
若有贊助的獎品改列在尾3.6.9.12.15
最多五名啦
贊助過多時 留在下次用啊
尾3.6.9.12.15之獎項是對釣不好的同學一種鼓勵
抱歉啦!
小弟臨時有事!不能前往抱歉啦 ....
我在此向福家同學致意!!
超哥~
小弟只有幫忙的能力.沒有贊助獎品的手骨拉!~
而且小弟只是幫忙處理組務.
獎品的部分還是我們組長說了算!(他會去想辦法的)
偶是認為
小組成立用意在 鼓勵 培訓新進
是否可降低前幾名獎項價值 ( 榮譽即是最好的價值 )
將特別獎擴及後幾名 讓無緣得獎的新進人員 共享榮耀
是不是 較貼合當初成立小組之用心良苦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