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鯉魚潭禁釣假都請好了!
禁釣.....
苗栗以北還有沒有地方露營間釣魚阿
聽說鯉魚潭禁釣假都請好了!
禁釣.....
苗栗以北還有沒有地方露營間釣魚阿
沒有吧 我之前聽說魚權已標出了 得標人有在潭中設筏台收費供人垂釣 也有岸釣點收費垂釣 一般岸釣聽說不會趕人 就是不能用車竿做釣只能用手竿而已 我就知道這些了
今天開車時∼有聽警廣說∼
好像真的禁釣∼好像現在改用類似像日月潭伐台經營∼釣友只能
用付費的才可釣魚∼如果想釣不用錢的∼sorry會被開單∼驅離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3635525.shtml
以下報導為聯合報所有
鯉魚潭水庫 有人收垂釣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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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地區不少溪流禁釣,山城釣客轉往附近鯉魚潭水庫,釣客反映,水庫有不明人士收取垂釣費、停車費,但不見取締。管理中心主任陳燦德說,將徹底追查。 大甲溪流域目前疏濬,溪中魚類減少,另有多條流域也在禁釣範圍,山城地區的釣客多轉往鯉魚潭水庫垂釣,不意有人出面收費。但水庫本來就禁釣,管理中心主任陳燦德說,不可能,管理中心並未委託任何單位收費。 但釣客舉證歷歷,東勢鎮詹姓釣客說,近半年來有不明人士在場收取停車費、垂釣費一竿一天200元,坐竹排網魚則每月收1萬元。釣客質疑時,收費員則表示,水庫集水區是他們承包、水庫中的魚也是他們所放養。如果不繳錢,就遭惡言相向。 釣客指出,鯉魚潭水庫設管理中心,另有河川保育巡邏警,但不明人士收費多時,未見處理。 陳燦德說,水庫集水區啟用後就禁止毒、電、釣或捕魚,未派員或委外向釣客收費,管理中心日內會調查了解。管理中心考量民眾垂釣休閒活動的需求,也研擬開放部分區域供垂釣。 【2006/12/06 聯合報】@ http://udn.com/ |
「管理中心考量民眾垂釣休閒活動的需求,也研擬開放部分區域供垂釣。」……個人覺得鯉魚潭水庫管理中心的觀念非常好,這才是現代主政者應有的積極做事態度,大家給他鼓勵一下吧!水庫採部分開放,其優點有:
一、集中管理,可避免釣客散落各暗角,在安全與環保、清潔的控管上,更簡易可行。
二、垂釣地點的選擇,在經專家評估後,定可挑出對水源、生態等負面影響相對較小的地方來,只要找出平衡之最大公約數所在,一樣可讓好山好水與垂釣共存。這專家學者,除請水質環保等專業人士外,相關之釣界朋友亦應邀請加入,以使代表性更完整。
三、水庫功能本應多元化,垂釣乃其中之一。現代工商社會的生活壓力大,如何提供正當休閒管道讓民眾舒發情緒,以減少社會的不良風氣,是當局的主要任務之一;而一味的”全面禁釣”,只是怠於行政之推諉手段,圖個輕鬆而已,唯有像鯉魚潭水庫這種積極規劃的態度,才是為所當為。所以大家要給他掌聲鼓勵!
四、釣點集中等於魚群集中,可以打破私房釣點的迷思…這點大家一定瞭解了。
滿足多元的公益需求,是現代化的施政理念。而環保與垂釣,並非零和關係,只要妥善規劃管理,是可以共存的。溪流與水源,最怕的是上游土石森林的遭破壞、工廠之毒廢水、毒魚及電魚和網魚等,垂釣與它們相比,猶如小巫見大巫,其實傷害非常有限,且垂釣的正面功能,也無可取代……一些鄉鎮公所在轄區內,動不動就全面禁釣,的確是種不負責任的作法。例如,關西的鳳山溪如要禁釣的話,鎮公所在不傷害生態與垂釣民眾權益的情形下,應該規劃一”局部地區”供垂釣之用,藉以平衡二者需求,這才叫用心管理,才叫符合「比例原則」。
再如,台北縣的微風禁釣事件,建議大家可以從這個角度去思考:「禁釣與開放垂釣,那一個對縣民較有利?」…如果二者的比例懸殊時,就違反了「比例原則」;一個違反「比例原則」的行政行為,必損及主政者的聲望與選票承諾,正是民選首長的大忌;個人猜想,此事件應該是縣府的承辦人員沒有”上報首長嚴重性”,自己就把它做掉了(在授權範圍內、努力幫縣長”賣義”?),如果縣長知道後,應該不會這樣就忽聾過去的!依常理推斷,如果你是周○○,大家都在罵你”不如蘇○○”時,你還會執意去禁釣嗎?或許,大家可以嘗試其他管道,如民代、黨團服務處或媒體報導等途徑去申訴或擴大事件,必有所得!我個人習慣,會把嚴重性在民意信箱中”講明白”(所謂首長信箱…不等於首長親自處理),直接問承辦人員你在為首長「”買”義還是”賣”義?」,意思就是說:首長選票若流失、你敢擔責任嗎?只要立場從”公益性與選票”出發,往往是有效的!…請參考…
weber大大
論述實在讓人讚賞 說到小弟心坎裡囉 政府一昧的只會禁釣
難道我們的政府高官們沒有愛好釣魚的人嗎
或許政府官員們太忙吧 以致予不了解釣魚人的需求
真希望高官們有機會拿拿釣竿 放下高爾夫球竿 體驗一下搏魚的感覺吧
weber大大
論述實在讓人讚賞 說到小弟心坎裡囉 政府一昧的只會禁釣
難道我們的政府高官們沒有愛好釣魚的人嗎
或許政府官員們太忙吧 以致予不了解釣魚人的需求
真希望高官們有機會拿拿釣竿 放下高爾夫球竿 體驗一下搏魚的感覺吧
講得好,舉個例,小弟是基層公務員,我的最高主管是局長,他從不知道我們工作有多累,應付的民眾有多少,被罵,被恐嚇,我被黑道恐嚇過.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底下同仁的辛苦,他又怎麼會知道民眾的痛苦?
跟各位報告,大家的投訴,申訴,市長信箱,縣長信箱等等的,都是承辦人回覆的,你以為真是他們回覆的嗎?他們根本不知民間疾苦.而承辦人最忙.最累,卻也最沒決定權.什麼都不能決定.反正我有回覆你啊
這些高官年底都忙著開會(出嘴巴而己),睹誰會當選,參加一些活動致詞.吹噓自己的政績,屁政績啦!
如果是工程.土木單位的主管那就更....,不能說太多.
總之民眾知道的.需要的,承辦人都知道,也會上報他的主管,但有決定權的人卻不知道,所以他們都認為休閒活動只有打高球而已.
當然也有好的主管,畢竟不多啦!
權利使人腐化.
jackie大大:
說的真好!
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