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TAXII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6:55:51
前天晚上發現臉書上有人使用我未經同意過的圖片. 且有點誇張. 雖然無傷大雅. 但未經本人同意任意使用. 這樣就是不對. 請不要效法盜圖立委的行徑!!!
原本我的相簿都是封鎖的. 也沒開放給人看. 我只有在去年福家上面分享過該篇文章.
下面是我之前分享文章連結:
再次強調! 我沒有要賣竿子. 我跟宋先生不認識. 我也不是釣具店. 我不管你竿子賣多少錢. 我也不管你竿子要賣給誰. 但是請不要盜用我圖片.
昨晚別人告知我這圖片不是我的嗎?
我在看一次! 真的是我的圖片.
我當然就禮貌地問了宋先生!
我也在google+裡面看到我未開放的相簿!.
也順便看宋先生的相簿!!!! 這幾張照片不都是我的相片嗎?
這是宋先生照片的留言對話內容!
對話內容 2
這是今天他把我封鎖後! 我朋友看到他在重新貼的文章跟照片! 沒錯前兩張是釣具店不關我事情. 但最下面那張照片還是我的啊? 是在鬼打牆喔?
以上還請謝謝收看!!!
2樓
max670827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7:06:01
3樓
中魚毒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7:07:35
太白目就備檔送給網路警察去查.辱罵上法院一句判罰8000~10000塊
4樓
平常心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7:30:07
這種人的行為的確沒道德也觸法.不過我感覺這個人搞不好你認識~~不然怎麼會針對你而來呢?
5樓
大才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7:32:46
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做那麼馬桶,怎麼會有這種人,盜圖盜到爽起來,那怎麼不盜
林志玲說是他老婆
6樓
紫小熊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8:01:15
嗯!!盜圖又嘴砲!!嘴砲又吹牛!! 此風不可長,我支持樓主限時給宋先生道歉
不道歉就提告,給這種人一種教訓。。。
7樓
TAXII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8:25:55
不用提告勞民又傷財!!! 道歉嗎??當初加我好友都封鎖我了!我用意是讓廣大釣友知道有這樣的事情
8樓
搞搞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8:36:03
一萬四ㄟ!
洨楊哥 幫我密他 觀7 13尺 一萬就好!
事成之後 一人一半!
謝謝。
9樓
菜鳥小釣手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9:06:14
以下是引用TAXII在2014/5/22 下午 08:25:55的發言:
不用提告勞民又傷財!!! 道歉嗎??當初加我好友都封鎖我了!我用意是讓廣大釣友知道有這樣的事情
哈哈~~這種人不用理他的啦~~
重點是:那天有人po文,真的有衛星導航可以跟人對話的嗎?
你搞的是這方面的........幫忙查查唄.......
10樓
Joey66 發表於:2014/5/22 下午 09:40:36
明顯是 盜圖來虎爛........
這樣有比較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