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忽略一己之力,姐姐妹妹大家一起發揮力量,
到這個網站去讓立法院聽到大家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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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oday 2007/07/10 17:20 記者: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縣林口一名5歲女童,慘遭母親同居人夥同兄弟性侵害,
一個禮拜凌虐六次,甚至還玩3P直到隔壁鄰居看小女童下體渾身是血才送醫報警,
母親身心煎熬,在警局掩面哭泣。
坐在右邊的是媽媽的同居男友,小女童叫她乾爹,
左邊右手斷臂的她叫大伯兩人竟然聯手對5歲的女童性侵害,
媽媽在一旁掩面哭泣、傷心欲絕她明明知道同居人對女兒下毒手,
卻害怕同居人暴力相向,六天來不敢報警。
媽媽發現後大哭大叫卻被男朋友恐嚇不准報案,
沒想到第二天輪到男友下毒手,六天來兩個人從家裡到公園把小女童當作發洩工具,
甚至還玩3P,每次聽到女兒哭著叫「媽媽,叔叔欺負我!」做母親的卻無能為力,
直到大人們都不在,女童下體沾滿骯髒的血跡跑到大街上才被鄰居送醫報警,
把她可惡的乾爹、大伯移送法辦。現今的社會有太多這種敗類,
目前有一個薛凌委員一直在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
目前已經有連署人數: 59501 人 ,
姐姐妹妹大家一起發揮力量, 到這個網站去讓立
法院聽到大家的心聲
惡劣的犯罪人不但要立法鞭刑 而且要每天實況轉播
同意,不用對那種畜牲手軟。
像這種豬狗不如的"畜牲"應該處以~宮刑才對!
鞭刑實在是太便宜他們了!
贊成用宮刑,順便整型成女人,然後送進綠島,然後~~~~嘿嘿,嘗嘗被人跨下欺凌的感覺,真是*****,豬狗不如
大家去連署可以,但千萬別寄予厚望.因為結果一定會讓人很失望的.
大家可以去看看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性侵害防治法催生過程.要不是鄧如雯殺夫案及之前南部某議員被姦殺的案子,這二個法案不會那麼快通過.換言之,如有重大社會新聞的出現,立委才會去認真的考慮,再白話點,再死個有名的人或某名人被性侵害,也許會通過吧!!
就算通過又如何,得先確定是否有罪,現在講人權,無罪推定主義,除非人證.事證確鑿,否則一個性侵害案子托個3年很正常,不起訴也很正常,被害人一直要被N度傷害.誰能了解被害人內心的痛苦?
舉個實例,小弟以前處理的亂倫案,警察逮到加害人,第一個通知我,通知我幹啥??叫我過去扁那個加害人,大家都恨的牙癢癢的.只有政府的高官及民意代表不懂民間及苦,可悲啦!
所以我說去連署可以,但千萬別報以太大的期望,因為現在社會的重點都放在選總統啦!!選立委啦!誰在乎啊!
不好意思,報怨一堆,大家聽聽就好,小弟以前在這個相關領域工作.
我看到版文之後心裡很難過,但是不管立法會不會通過,我更贊成"私刑"~
我贊成把那兩個人給...........斷手斷腳+斷雞雞
沒有人性的人,也該給予沒有人性的懲罰........
宮刑加一票...
把傢伙拿掉看他能怎麼使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