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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被譏技術差 男子狂砍釣友 遭判4年半

1樓
TomLee 發表於:2011/5/31 下午 02:33:30
更新日期:2011/05/31 12:25


台北市一名喜歡海釣的陳姓男子,日前被相交多年的同好友人譏笑,導致他心生不滿。因此,他攜帶武士刀到這名友人家中,趁著對方沖澡時,對他狂砍數刀,
導致好友重傷送醫。法院最後是依重傷害罪,判他4年半刑期。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53歲的陳姓嫌犯與洪姓被害人,是相交多年的釣魚同好。去年8月間,兩人因海釣發生口角,陳姓嫌犯心生不滿,又耳聞被害人和他前妻有曖昧情事,因此起了想教訓一下被害人的念頭。嫌犯便預藏一把武士刀,前往被害人位於台北市文山區的住處。一見到被害人,他假好心的要陪被害人去市場賣魚,隨後,兩人再一同返回被害人的住處。後來,被害人想要先沖澡,他便開門讓嫌犯進入屋內休息。嫌犯這時竟將預藏的武士刀拿出來,隨後進入浴室,對著正在沖澡的被害人猛砍數刀。直到被害人倒在血泊中,嫌犯才趕忙逃逸。


法院審理時,陳姓嫌犯矢口否認有重傷害的犯行,但他坦承,確實與被害人起過爭執,再加上他懷疑,被害人與前妻有染,才想要教訓教訓被害人。法官指出,嫌犯與被告是朋友關係,只因發生口角、又聽到傳言不加以求證,便持刀將被害人砍成重傷。而嫌犯在面對媒體詢問時,竟還笑稱這又沒什麼,可見嫌犯毫無悔意。因此,法院最後是依重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6個月。

2樓
球哥 發表於:2011/5/31 下午 02:52:12
真的太衝動了
3樓
內湖阿國 發表於:2011/5/31 下午 04:29:30
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這新聞 很久以前的也...可能 現在才判 你看政府做事效率多低  只有開 單超快
4樓
粉跩 發表於:2011/5/31 下午 05:15:27

哀 朋友間 互相調侃 還是要適可而止才好..

畢竟說者無心 聽者就不一定了...

5樓
修君樣 發表於:2011/5/31 下午 07:27:44
以下是引用粉跩在2011/5/31 下午 05:15:27的發言:

哀 朋友間 互相調侃 還是要適可而止才好..

畢竟說者無心 聽者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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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福氣胖胖兒 發表於:2011/5/31 下午 07:42:47
整篇新聞只有第一句"台北市一名喜歡海釣的陳姓男子...."~跟釣魚有關係(這個砍人的喜歡釣魚)~

只說被譏笑~@@~懷疑人家上了自己的前妻~去砍人!!

跟釣魚技術差都沒關係~~

害我看到標題嚇嚕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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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寒江 發表於:2011/6/1 下午 03:08:07
 只能奉勸嘴賤的釣友~~~
8樓
粉跩 發表於:2011/6/1 下午 07:07:14
以下是引用福氣胖胖兒在2011/5/31 下午 07:42:47的發言:
整篇新聞只有第一句"台北市一名喜歡海釣的陳姓男子...."~跟釣魚有關係(這個砍人的喜歡釣魚)~

只說被譏笑~@@~懷疑人家上了自己的前妻~去砍人!!

跟釣魚技術差都沒關係~~

害我看到標題嚇嚕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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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錯 真的事因為釣魚起口角...

判決書指出,53歲的陳姓嫌犯與洪姓被害人,是相交多年的釣魚同好。去年8月間,兩人因海釣發生口角

9樓
老江海 發表於:2011/6/3 下午 05:52:39
這才是引發砍人的動機吧!!!

又耳聞被害人和他前妻有曖昧情事,因此起了想教訓一下被害人的念頭
10樓
粉跩 發表於:2011/6/8 下午 11:34:24

哀 朋友妻 不可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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