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自91年10月封溪護魚後,不少河川魚類變多,縣府農業局打算每年非魚類繁殖季,開放河川供民眾付費垂釣,昨天在縣政會議提報「北縣劃定垂釣區垂釣收費標準」;但因管理規範不明確,全案留待下次討論。
農業局長蔡光榮會後說,開放垂釣已經是趨勢,近日將重新提報,等縣政會議通過,送縣議會備查即可實施;農業局預計開放坪林、雙溪、三峽、淡水、平溪、石碇、烏來、貢寮、三芝金山、石門等11鄉鎮、44條河川,供民眾申請付費垂釣。
農業局指出,北縣91年封溪護魚至今有成,坪林鄉更日前試辦開放垂釣,部分鄉鎮也躍躍欲試。為鼓勵觀光休閒與生態保育平衡發展,才研擬收費標準,每年6月起至10月底開放垂釣,避開魚類交配、產卵季節;屆時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卻垂釣,或持證卻違反相關規定者,可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或撤銷許可證。
農業局研擬的收費標準包括全縣每天限定400名民眾垂釣,垂釣者須申請許可證,日證300元、二日證500元、月證2500元,6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民眾收費減半;另訂管理規範限定漁獲量、體型大小及魚種,指定垂釣河段由各公所處理,但收入歸縣府,視績效撥交公所執行保育。
雖然蔡光榮以「活著沒意義,要死沒勇氣,乾脆去釣魚」,強調開放垂釣已獲鄉鎮共識,但財政局長江美桃認為每天限400名,卻核發月證恐生矛盾;副縣長蔡家福也認為這項「創舉」或可帶動觀光休閒,但須顧慮社會觀感。周錫瑋最後裁示要農業局再了解各界看法,下次再提報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