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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池釣]中華民國釣魚協會--池釣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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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釣]中華民國釣魚協會--池釣比賽規則!  發貼心情 Post By:2005/8/7 上午 09: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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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釣魚協會--池釣比賽規則細文如下


1.釣竿十二台尺一支使用。(註:長短三寸以內,但釣大埤長度另議。)

2.釣鉤限兩枚以內,大小依魚池規定制定。

3.釣點在離岸釣竿長度以外正面垂釣,左右一尺半範圍以內。

4.禁用誘餌,釣餌裝在釣鉤拋出時,應兩枚分開,最大限於自己的大拇指之大以內。

5.不網撈浮在池面之魚、網魚成績不算。

6.由他人代釣成績以棄權論,離席時將釣獲放在原釣座,記錄成績時應回到原釣座接受記錄,否則視同棄權。

7.派非會員或他組會員代替競竿者,罰金三千元。

8.違反規定經裁判、監察警告仍不改善者,報裁判長宣佈棄權。

9.未盡事項按中華釣協規則或由在場領隊商討決定之。


(感謝 唬爛祥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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