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釣魚協會-福壽之家論壇☆☆☆ 福壽之家會員交流區 ☆☆☆『釣友留言版』 → [原創]〝一葉舟杯〞中華釣王百萬大獎爭霸賽(CFKT)河南西平站

『台北市釣魚協會-宗旨章程』 『台北市釣魚協會-會員名錄』 『台北市釣魚協會-池塘垂釣比賽規則』 『福壽之家釣具商品購物區』

  共有10649人關注過本帖樹形打印

主題:[原創]〝一葉舟杯〞中華釣王百萬大獎爭霸賽(CFKT)河南西平站

帥哥喲,離線,有人找我嗎?
dy2015a
  1樓 個性首頁 | 信息 | 搜索 | 郵箱 | 主頁 | UC


加好友 發短信
勳章:
等級:等級一會員 文章:1 精華:0 積分:82分 金錢:131元 經驗:82點 魅力:42點 註冊:2016/6/2 上午 10:04:36 登錄:4次 近訪:2017/3/24 下午 02:08:19
[原創]〝一葉舟杯〞中華釣王百萬大獎爭霸賽(CFKT)河南西平站  發貼心情 Post By:2016/7/5 上午 10:38:18

貼子已被鎖定

 
“一葉舟杯”中華釣王百萬大獎爭霸賽(CFKT)河南西平站

時間:2016年7月14日 

地點:河南中原漁具城競技垂釣基地

一、主辦單位:中國文教體育用品協會釣具專業委員會

二、承辦單位:湖南一葉舟釣具有限公司
             一葉舟釣具合作社國際連鎖

三、協辦單位:河南中原漁具城競技垂釣基地

四、組織機構:湖南一葉舟釣具有限公司
    總顧問:李銳,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湖南衛視戶外節目《爸爸去哪兒》“村長”、 湖南一葉舟釣具集團副董事長
    田寶全,中國文教體育用品協會釣具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王祥法,北京碧海釣具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文教體育用品協會釣具專業委員會副會長
    技術總監:李志剛,湖南衛視快樂垂釣“同城約釣”全國總冠軍、湖南一葉舟釣具集團副總經理
    裁判總協調:彭進、王權

五、媒體支持
   戰略合作夥伴:中國網中國視窗、湖南衛視“快樂垂釣”頻道、戚繼光釣友俱樂部、《釣魚人》雜誌
   支持媒體:新浪網、騰訊網、搜狐網、鳳凰網、新華網、人民網、中國網等300餘家媒體及各大釣魚網站、論壇等

六、獎勵辦法:

1、總決賽獎勵辦法:
總冠軍:120萬元(獎現金100萬元+20萬元一葉舟股權)
總亞軍:15萬元(獎現金5萬元+10萬元一葉舟股權)
總季軍:6萬元(獎現金1萬元+5萬元一葉舟股權)
第四至十名:22000元(獎現金2000元+2萬元一葉舟股權)
第十一至二十名:1000元現金
第二十一至五十名:獎一葉舟百花物語紅棉芯浮漂1盒
(所有獲獎者均頒發獲獎證書,前十名頒發獎盃)
經承辦方湖南一葉舟釣具有限公司研究決定,總決賽1-50名在三年內必須無償擔任一葉舟釣具產品研發顧問或形象代言人,差旅費(含食宿)由承辦方提供,三年後代言費用雙方協商辦理,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此條款。

2、分賽獎勵辦法:
冠軍:4萬元(獎現金1萬元+3萬元一葉舟股權+價值300元釣傘)
亞軍:22000元(獎現金3000元+2萬元一葉舟股權+價值300元釣傘)
季軍:11000元(獎現金1000元+1萬元一葉舟股權+價值300元釣傘)
第四至五名:獎現金500元+九歌釣竿1支
第六至十名:獎現金200元+九歌釣竿1支
    第十一至十五名:獎九歌釣竿1支
第十六至三十名:獎一葉舟百花物語紅棉芯浮漂1盒
(所有獲獎者均頒發獲獎證書)
分賽區1-10名在三年內必須無償擔任一葉舟釣具產品研發顧問或形象代言人,差旅費(含食宿)由承辦方提供,三年後代言費用雙方協商辦理,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此條款。

 3、獲獎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本股權不允許轉讓,但享受公司分紅,公司IPO後可拋售
義務:宣傳與推廣一葉舟釣具品牌及產品

七、比賽時間:分賽區比賽時間:具體時間請關注公眾號“戚繼光釣友俱樂部”。

八、二十大賽區:(由一葉舟釣具合作社國際連鎖地方加盟店申請賽點,可以不設在省會,加盟店均有機會申請。)
1、瀋陽賽區:黑龍江  吉林  遼寧  部分內蒙古
2、成都賽區:四川  重慶  部分西藏
3、蘭州賽區:青海  寧夏  甘肅  部分內蒙古
4、烏魯木齊賽區:新疆 部分西藏 部分青海 部分甘肅
5、貴陽賽區:貴州
6、昆明賽區:雲南
7、西安賽區:陝西  部分內蒙古
8、南京賽區:江蘇 上海
9、杭州賽區:浙江
10、合肥賽區:安徽
11、太原賽區:山西  部分內蒙古
12、石家莊賽區:河北 北京 天津
13、濟南賽區:山東
14、南昌賽區:江西
15、福州賽區:福建  臺灣
16、廣州賽區:廣東  海南  香港  澳門(含海外華人)
17、南寧賽區:廣西
18、武漢賽區:湖北
19、長沙賽區:湖南
20、鄭州賽區:河南(西平中原漁具城)
   (賽區不限於省會城市,可在該賽區任意城市選取賽點;參賽者可根據實際情況就近報名。)

九、比賽項目:台釣混養魚、物件魚個人賽

十、參加物件:18至65歲,身體健康者可報名參賽。

十一、比賽方式:每場分賽區報名人數為200人(釣魚大省可適當放開),決出本次分賽區的前30名選手參加全國總決賽。

十二、報名費用:

1、分賽區報名費用:200元/人
一葉舟釣服1件:價值80元;一葉舟釣帽1頂:價值45元;一葉舟紅棉芯百花物語浮漂1支:價值90元;比賽當天提供午餐及飲用水。

2、總決賽報名費用:待定

十三、報名方式:即日起開始報名,以交納報名費為准,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7月10日下午5:00,報名限定名額200人。
    請關注一葉舟釣具旗下公眾號“戚繼光釣友俱樂部”,點擊"其他入口"-"西平賽事",然後按提示操作即可。

十四、公平保證:總決賽全程由公證部門公證。

十五、比賽細則:

(一)比賽項目
1、比賽安排:一天四場,每場70分鐘。比賽專案為3.6米手杆對象魚(鯽魚、鯉魚)尾數賽和4.5米手杆混合魚(鰱、?魚除外)重量賽,各兩場。
2、流程安排:比賽日早7?00開幕式;7?30檢錄抽籤;8?00點開始比賽;17?00閉幕式暨頒獎儀式;抽獎活動。

(二)競賽辦法及規則
1、本站比賽為“一葉舟杯”中華釣王百萬大獎爭霸賽河南西平站,本賽前30名獲獎釣手將獲得總決賽資格。
2、參賽釣手可於比賽當日6:30前到達釣場指定釣池做調漂等賽前準備工作。
3、參加完開幕式後,由總執行裁判長髮出進入釣位元指令,在裁判引導下進入對應釣位進行賽前準備和比賽。比賽中不得私自調換釣位;比賽過程中如需離開釣位,必須經區裁判長同意,獲准後方可離開(返回釣位亦如此)。
 4、參賽釣手應積極配合裁判核對釣手資訊、檢查釣具等工作。
 5、參賽釣手自備釣具及其他用具(包括雨具等)、釣餌。釣混合魚限用4.5米釣竿,釣鯽魚限用3.6米釣竿。每支釣竿釣鉤限用無倒刺鉤,數量不得超過2只,每條子線只能連接單只釣鉤,不得使用錨鉤和連體鉤。用餌不限,但不准使用果凍、白餌、散炮、毒餌、活餌及其它有害魚類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線長不得超過竿長0.30米。
 6、選手不得使用手拋餌或打窩工具進行打窩。
 7、參賽釣手的垂釣區域是釣位元的正前方位置,左右不得超出相鄰釣位中線,拋竿不得影響其他釣手。
 8、比賽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組委會有權縮短或調整比賽時間。比賽開始和結束均以總裁判長發令為准。比賽開始信號發出前,參賽釣手的線組、漁護不得入水,違規者本場成績加5分。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垂釣,未入漁護漁獲一律無效,違規者本場成績加5分。
 9、每次比賽結束後,所有釣手一律在各自釣位元等待裁判清點記錄比賽成績。由總裁判發令,按一定的方向統一更換釣位,對擅自更換釣位者,裁判有權提出警告,仍不停止的,本場成績加3分,或取消參賽資格。
10、參賽釣手必須身體健康,在整個比賽期間,若因個人健康原因、交通原因發生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三)判罰條例
 1.賽前釣手未在指定位置調漂,總成績加3分。
 2. 比賽開始信號發出前鉤、漂、護入水者,本場成績加3分。
 3.未經裁判允許進出釣位,本場成績加5分。
 4.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垂釣的,本場比賽加5分。
 5. 魚獲不慎掉在護外,未立即撿起入護者,本場成績加1分。
 6.釣位上有他人提供幫助,該釣手成績無效;如有其他釣手參與,則相關釣手均成績無效。

(四)有下列情況的取消比賽資格:
 1.比賽中隨意串位、串號、離位、換人的。
 2.故意干擾他人比賽,經勸阻無效的;不服從裁判核對釣手資訊、核查釣具等行為,本場成績加3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比賽資格。
 3.向釣點投放刺激物的,比賽中存在打窩行為的。
 4.比賽指令發出30分鐘後未進入釣位的。
 5.同裁判爭吵滋事,不服從判決,無理取鬧者擾亂賽場秩序的。
 6.有意作弊干擾他人比賽,如藏魚、串魚、毀窩等。
 7.稱重時發現無效魚入護者。
 8.比賽期間發生鬥毆事件,參與釣手全部取消比賽資格。
   10.禁止使用果凍餌、白餌、拉拉糊、散炮、蟲餌及其它有害魚類健康的餌料。

(五)成績計算方法及成績公佈
個人成績以每場魚獲重量(尾數)為個人積分依據,單場重量(尾數)第一的積1分;單場重量(尾數)第二的積2分;單場重量(尾數)第三的積3分;以此類推。兩人及兩人以上成績相同的,按平均值計分。四場成績之和為總成績分,分數少者領先,依分數從低到高排列名次。比賽結束後現場公佈成績,頒發獎勵。

(六)申訴及仲裁:參賽運動員如對裁判的判決有異議,可在各場比賽成績公佈後10分鐘內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應交書面意見及申訴費500元人民幣【勝訴者費用全部退還】。

十六、免責聲明:凡報名參加本次比賽者,均視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戶外運動(釣魚)活動存在一定風險;參與者必須自行評估,風險自負,承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將此文章分享至→
支持這帖子!(2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