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台北市釣魚協會-福壽之家論壇 (http://taipeifishing.com/bbs2/index.asp) -- 『生活小品、文章分享區』 (http://taipeifishing.com/bbs2/list.asp?boardid=34) ---- [轉帖]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http://taipeifishing.com/bbs2/dispbbs.asp?boardid=34&id=5883) |
-- 作者:阿財 -- 發佈時間:2007/3/20 下午 09:43:16 -- [轉帖]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得一件事~ |
-- 作者:野川 -- 發佈時間:2007/3/20 下午 11:27:24 -- 感謝阿財兄的提醒˙原來掉手機˙要注意的是還不少呢˙˙ |
-- 作者:洪嘉復 -- 發佈時間:2007/3/21 上午 08:34:53 -- 回覆:(阿財)[轉帖]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 把握自己的權益。 |
-- 作者:王桂生 -- 發佈時間:2007/3/21 上午 09:41:47 -- 大陆是是这样吗? |
-- 作者:王士豪 -- 發佈時間:2007/3/21 下午 01:52:06 -- 回覆:(阿財)[轉帖]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請記... 是這樣嗎,手機並不屬於法定動產,警方會受理嗎,況且是自己遺失而不是被竊,而且就算被竊,要價值超過50萬元才算重大竊案,警方才會重視,要不然機乎都是不了了之,遇太多了.........失望 |
-- 作者:完美主義 -- 發佈時間:2007/3/21 下午 06:48:02 -- 我勸大家還是先辦理停話減少損失,因為遺失並不能拿三聯單,因為三聯單是只有刑案警察才會開立,而且每天遺失手機的人那麼多警察哪有那麼多可開,還是減少損失為妙,自己多注意一點才對。 |
-- 作者:戶戶翔 -- 發佈時間:2007/3/22 下午 12:30:10 -- 見仁見智啦 一般人確實會先去辦停話 非常感謝提供 讓大家知道還有這個方法 |
-- 作者:aloonchen -- 發佈時間:2007/3/30 下午 10:07:27 -- 我還是看不懂,誰會幫你找回手機? 頂多系統商認虧,不收你的前罷了 見解不同,莫見怪! |
-- 作者:小豪 -- 發佈時間:2007/3/30 下午 11:37:18 -- 遺失又不是被竊= = 我機車被竊去報案就不太想給我報了說!! 何況還是一隻小小的手機~ |